首页 女生 回到1960:我竟成了农场主!

第112章 狩猎

  “有没有可能魁子在其他地方?”袁梅发现问题,赶忙问道。

  刘建党苦笑摇头,解释道:“这边不是一座山,山脉连绵不绝,按理说什么地方都有可能,但我们也只能在路上和野猪岭那边找,不可能把所有地方找个遍不是?”

  闻言,袁梅神情低落的点点头,刘建党说的意思她明白。

  “好了姐,刘叔做事没的说,咱们明天去看看就知道了,先回去吧。”

  李志远站起身,又对刘建党道:“刘叔,感谢您能这么帮我们,要是明天没什么发现,我们也死心了,到时候绝不再给你们添麻烦!”

  刘建党也站起身,摆手道:“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你们的心情我也能明白,但有些事咱们也没办法,你说是吧。”

  “对对对,那您忙刘叔,我和我姐就先回去了。”李志远连连点头。

  客气一番,李志远和袁梅再次道谢后离去,回到了住所。

  李志远简单收拾了下,把馒头拿出来放在草席上,挎上挎包整装待发,早上和那些村民闲聊的时候他就听人说了野猪岭所在,这也是他没有问刘建党野猪岭在哪的原因。

  而野猪岭之所以有这个名字,自然是因为那里野猪出没次数多,这点正合他意,先过去看看情况。

  至于刘建党所说的危险,他一点不在意,大杀器傍身,遇到虎子也不怕!

  “你要干什么去?”袁梅见到李志远的举动后不禁问道。

  “我先去野猪岭那边看看。”李志远随口回答。

  “啊?明天我们和刘叔他们一起过去不是更安全些吗,你……”

  李志远打断袁梅的话:“说这些就假了啊,你心里巴不得我去那边找你男人吧,所以不用多说,我走了。”

  被戳破心思,袁梅抿着嘴没说什么,默默看着李志远的身影消失在门口。

  李魁住的地方距离后山挺近,刚好这时候村里人基本都去上工,路上只有一些小孩子和老人,李志远走过毫不停留,径直往山上去。

  十几分钟后,他在一处山坡上往下看,这边山外围光秃秃的,树木基本被砍伐殆尽,没什么遮挡,小山村的全貌尽收眼底。

  这边也有一些老人采摘能吃的野菜,只是人不多。

  收回视线,他继续往深山走,手里拎着一把在农场临时制作的石刀,重量刚刚好,手感和锋利度也不错,待会儿砍比较杂的灌木和藤蔓够用了。

  一路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李志远这才算是真正的进了山里,周围植被茂密起来,灌木和树木密布,已经有些小动物的身影在暗中出现,静静观察着他这个不速之客。

  咔嚓!

  HK416出现在李志远手中,沉甸甸的枪身带给他的是无与伦比的安全感,让他的嘴角不自觉的勾起。

  这还是他第一次正大光明的把这把枪拿出来,这种感觉与众不同,很舒坦!

  他现在只想赶紧来些大型猎物,练练枪法!

  一手拎着石刀,一手拿着HK416,李志远脚步轻快的往野猪岭进发,意念随时探查周围,避免毒蛇和其他猛兽的袭击。

  野猪岭距离临山村还挺远,这也是村里人不经常去那边的原因,一路上意外太多,而且到了那边也不一定能打到野猪。

  其次野猪也是很危险的,尤其是野猪王,这东西皮甲厚,枪威力小的话十几枪都打不死,逼急了拱死人的事也时有发生。

  突然,正在行走的李志远动作微微停顿,他将石刀插在地面上,视线锁定在远处林间一道低头觅食的身影上。

  看着像是一头还没长角的小鹿,身子毛发是棕色,和狍子之类的也有些相似,但体型更大些。

  李志远抬起枪瞄准,几秒钟后果断扣动扳机。

  扑哧!

  装备了消音器的HK416打出的子弹声音更像是气动枪械,很特别,随着弹壳在空中飞扬,远处那头小鹿也随之倒地。

  “满分!”

  李志远呵呵一笑,捡起地上的弹壳收进农场,这才快步朝着猎物的方向跑去。

  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判断失误,地上那身子还在不时颤动的东西不是鹿,如果他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一头林麝。

  不过是一头雌性林麝,要是雄性林麝他肯定能认出来。

  “我滴个乖乖来,第一次出手就弄了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李志远看清后咧了咧嘴,这要是在后世,他已经预定了一副银手镯,估计还得牢底坐穿,这东西可比人珍稀,猎杀被逮住准没好果子吃。

  好在如今没这个说法,杀了也就杀了,不过这东西日后挺稀有,而且雄性林麝产麝香,这是个好东西,再碰到争取想办法抓起来,养上一些。

  李志远一边想着,一边把林麝收到了农场仓库保存,同时观察这头母林麝的老公在不在周围。

  可惜直到他快要到野猪岭的时候,也没发现雄性林麝,不免有些失望。

  还有一点是,他以为山里很富裕,但不知他所处的这边依旧是外围还是怎么样,没有多少大型动物,小动物都挺少,让他连捕捉的兴趣都没有。

  也或许是一年多的灾荒让这里能吃的都被捉的干净,想要捕猎,只有往更深处才行。

  又是半小时过去,李志远终于到达村民所说的野猪岭。

  这边虽然距离临山村很远,但基本是一条直线,倒是不难找,而这里的地势也很特别,他所处的地方是一个高坡,下面是一处盆地,中心还有一潭湖水,灌木丛生。

  “运气还挺不错。”

  李志远看向下方潭水处,三头野猪正在悠闲的喝水,其中两头格外壮实,目测少说也得有两百斤左右,另一头比不上另外两个,但也有一百斤的样子。

  他屏气凝神,手指扣在扳机上,瞄准那三头野猪,随后手指连续扣动!

  扑哧、扑哧、扑哧……

  一连串气动枪械般的声音传出,李志远一连打了十几枪,前六发子弹精准穿过那两头大野猪的脑壳,令其当场毙命,后面接近十发子弹才把最后那一头因受惊而左突右窜的野猪打死。

  他顺着高坡直接滑下去,小跑到百米外的水潭边,用脚踢了踢两头野猪。

  短短时间内这两头大野猪已经死的不能再死,子弹穿透力十足,将野猪的脑壳洞穿,此刻还在不断往外冒血。

  李志远皱眉捂了捂鼻子,好家伙,这东西这不是一般的熏人,眼泪差点给他熏出来。

  就凭这气味,他就能猜到这东西的肉和米国的猪肉估计有的一拼,甚至犹有胜之,到时候处理起来大料必须要足!

  将三头野猪收进仓库保鲜,李志远走到水潭边,把手伸进水里感受了下,里面鱼不多,大鱼更是少的很,他只收了一些农场池塘没有的品种。

  做完这一切,他把枪挎在肩上洗了洗手,在农场处理了一只兔子,找了根细钢筋穿起来,生火在潭水边烧烤。

  早上就吃了一个馍,又走了两个多小时山路,饿了。

  生活就得享受才行,于是李志远把农场的躺椅也搬了出来,遮阳棚插在地上,手里端着一碗蜂蜜不时刷在兔子身上,听着滋滋滋的烧灼声,享受着深山野林里的悠闲时光。

  等到香喷喷的兔子烤熟,一口肉配一口大白馒头,太香了!

  “可惜的是没有啤酒,这种天气再配上一瓶冰啤酒,啧啧,绝了!”

  李志远满嘴流油的感叹,突然间像是想到了什么,储物室冰箱内的冰可乐出现在他手中,赶忙打开猛灌了一口,随后长长“哈”了一声,格外满足。

  一瞬间他就感觉温度降了下来,全身细胞都在活跃。

  唯一有些可惜的是这东西也没几罐了,喝一瓶少一瓶,不过现在这时间米国那边应该已经有这东西了吧?

  吃饱喝足,李志远把可乐瓶收进农场,至于兔子尸骨,会有东西来吃的。

  他躺在躺椅上晃悠了一小会儿,这才将东西全都收起来,继续狩猎。

  现在他手感火热,来什么打什么,毫不畏惧!

  不多时,李志远发现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小家伙,他没看错的话应该是红腹锦鸡,于是他在农场山上取了一根细长的枝条,大摇大摆的开始追击。

  没办法,地面都是枯枝散叶,他想悄无声息摸过去根本不可能。

  红腹锦鸡十分警觉,李志远还在二十米开外,它就已经往后飞奔,速度飞快!

  好在李志远如今的身体素质也是异于常人,最终还是追了上去,手中枝条抽在红腹锦鸡身上。

  下一刻,红腹锦鸡出现在农场的山里,它毫无所觉,惊吓之中又跑了一阵子,察觉没了危险才慢慢安定下来,丝毫没有发现已经换了个地方,甚至换了个世界。

  外界,李志远喘了几口气,追这小玩意还真浪费体力,高强度连续转向加速,十分钟累的他够呛。

  这么一来,他想多抓些红腹锦鸡繁衍的话,估计得累的不轻。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是,他发现自己有些迷路了,十分钟时间说长不长,但说短也绝对不算短,现在他都不知道跑到了哪里。

  来时他刻意记了临山村的方位,辨别方向回去没问题,但这边还是野猪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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