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科幻末日 九子夺嫡:废物皇子开局被贬北凉

第231章 丹臣的恐惧,这也太狠了

  “我的妈啊!”

  阿布隆原本还在积极准备,不过看到这一幕后,他不禁是心凉了半截。

  这拿什么挡住敌人啊?

  在军队中混了这么多年,虽然没打多少仗,但是眼力劲还是有的。

  就对方这武器装备,还有对方那眼神和气势,自己这些人别说是杀死对方了,恐怕直接会被撕碎。

  相比之下,自己这边完全是鸡蛋碰石头,实在差太远了。

  天地良心!

  你这未免也太看得起我们了吧,即便是西域最强大的军队也扛不住重骑兵冲锋吧,这完全是钢铁洪流啊。

  他咽了咽口水,苦涩道:“大人,这个我们恐怕顶不住啊,这些人太狠了啊!”

  连他都被吓到了,更别说是其他士兵了,一个个吓得魂不附体,差点就吓尿了。

  他们何曾见过这样的军队,对方不但浑身都有甲胄,连战马都有具装,这绝对是一支超级精锐。

  还有看对方的气势,将自己这边生吞活剥都有可能,那些人的眼神实在是太狠了。

  “我的妈,这也太吓人了吧。”

  “这些人绝对杀人如麻,否则不可能有这么大的煞气,这次遇到狠人了啊。”

  “这是什么国家的军队,这也太离谱了吧,居然连马都有甲胄,这怎么打啊。”

  “该死的,我踏马还不如一匹马呢。”

  “就是,我们这穿大裤衩的,跟人家穿皮裤的人打?”

  “妈妈啊,前面的兄弟被秒了。”

  在他们惊恐的注视下,先前打造的拦截被瞬间突破,敌人犹如饿狼一般,直接是杀入了自己阵地之中。

  一瞬间,自家前面的先锋就被撕碎。

  卧槽!

  这也太猛了吧。

  北离国的士兵直接是脸都绿了,对方果然强得不像话啊,这次算是撞到了铁板一块。

  先不说打不过的事情,关键是拿什么跟人家打啊,这武器装备差太多了。

  北离国的军队与之相比,那就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而对方则是吃孩子的大老虎,这个差距实在是太大。

  加上人数优势也在对方,这根本看不到胜利的可能性啊。

  他们看向了自己的将军丹臣,此刻只能是天塌了个子高的顶着了。

  “重骑兵!!!!”

  丹臣也是瞳孔一缩,瞬间头都大了。

  谁能想到,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自己居然遇到了重骑兵,这下完蛋了啊。

  重骑兵可是凶残的象征,他代表的就是无敌和杀戮。

  不但是因为重骑兵本身防御就强大,关键是可以驾驭重甲的人就必然是精锐,而且是精锐之中的精锐。

  他们的强大战力足以摧毁一切,撕裂一切敌人,然后他们自身的防御则是可以让他们为所欲为。

  面对这种重骑兵的冲锋,不亚于面对巨石碾压,自己这边恐怕真挡不住对方啊。

  他忍不住苦涩道:“该死的,这里怎么可能有重骑兵的!”

  这里可是黑云山脉,一个落后而又野蛮的地方,怎么可能出现这种可怕的存在。

  即便西域这么多国家,也没听说有人可以打造几万重骑兵。

  这些黑云山脉的野蛮子怎么可能打造出来这样的军队,这实在是太离谱。

  唯一的可能就是大周王朝,据说他乃是东方最强的国家,完全有能力打造出来的。

  等等!

  大周王朝????

  秦王李洵!

  这一刻,他想到了先前黑甲士让自己对付三千人马,瞬间联系到了过来,顿时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

  “王八蛋,原来所谓三千多人是这样的,黑甲士这狗东西坑我!”

  难怪这厮当初将这个好活让给了自己,这是知道对方是一块硬骨头。

  虽然自己早就有所预料,知道黑甲士是想要坑自己,但这未免也太离谱了,这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人啊。

  这尼玛是三千人吗,简直就是三千杀神。

  黑甲士太坑了,等自己回去一定要和黑甲士算账,必须要灭了这狗日的。

  “什么,秦王李洵的人?”

  阿布隆顿时脸色一僵,没想到自己以为的待宰羔羊,结果是一头吃人的猛虎来着。

  这此算是踢到铁板了,别说是大丰山没有了指望,恐怕自身小命都要玩完啊。

  他苦涩道:“大人,这次我们恐怕顶不住了,敌人来势太猛了!”

  看前方,敌人已经开始大肆屠杀了,自己这边根本拿他没有办法。

  弓箭射在对方的盔甲之上,无法造成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只是迸射出一点点火星,就被挡在了外面。

  丹臣也不禁是头大无比,心思沉到了谷底,这尼玛也太硬了吧。

  这哪里是重甲,简直就是钢板。

  自己这边全力进攻,都没有伤到敌人分毫,连战马都奈何不了,这简直太惨了。

  反而是重骑兵的冲锋摧毁了自己这边的先锋,最前方的人甚至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直接是被碾碎。

  边上的人也是凶多吉少,就这程度下去,即便是没有被敌军斩杀,也会被战马践踏而死。

  完蛋了。

  丹臣深吸了一口气,厉声道:“顶不住也要顶,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了!”

  这么近的距离逃跑是不指望了,而且后面还被堵着呢,只能是硬着头皮上了。

  现在只希望敌方是银枪蜡烛头,是一个样子货,或许自己还有机会。不然的话,那自己也只能是选择北离国最常见的选择啦。

  他的目光扫视整个战场,寻找一丝胜利的契机。

  很快他就锁定了一处地方,那是一个穿着闪亮金黄色战甲的男人,在战场上就犹如黑暗中的萤火虫一般亮眼。

  看到这一幕,他不禁是眼前一亮,忍不住兴奋起来。

  “阿布隆,跟我上去阻击此人!”

  “这家伙的盔甲都乃是金黄色,金色在东方代表着高贵,此人的身份必定不简单。”

  “擒贼先擒王,只要抓住了他,我们或许有一线生机。”

  金黄色?

  阿布隆闻言立马是寻找起来,随后一眼就锁定了对方的身影。

  没办法,那身影实在是太骚包了,金黄金黄的,还闪亮呢。

  此刻手持一个类似长枪的武器,硬是被他将周围杀出了一个真空地带,看来也不是好惹的。

  不过自家大人说得对,擒贼先擒王,在巨大劣势面前也只能是拼一把。

  想到此处,他毫不犹豫就跟了上去,大喝道:“杀啊,抓住那金色身影,就有活的希望!”

  活的希望?

  有了这个鼓舞之后,一瞬间几千北离国士兵已经是跟了上去,必须要抓住对方。

  自己等人就可以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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