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雨的声音好怪,象哭一样嘶哑地仰天笑:“哈哈,赖娥,到了这般田地说这些还有什么用?试想我当年好傻,竟然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把我怀孕的秘密告诉了你。结果,你却踩着我的肩膀爬了上去,害得我和尉迟落到了今天的地步,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赖娥没有辩解,答道:“是的,是我把你怀孕的秘密告诉给校长,因为我真的很嫉妒你。我比你长得漂亮,为什么尉迟就只喜欢你?谁又叫你的成绩比我好?我把肉体给了老校长这个色狼,只有排挤走你,我才能用你的名字得到出国深造的机会!”
“可你们也太毒了,为什么要打断尉迟的腿骨,并剪掉他的舌头?”方雨厉声喊道。
“啊?没有呀,后面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赖娥张着大大的嘴巴。
“好,那我来告诉你吧……”方雨说。
赖娥假冒方雨的名字获得了出国的机会,而这些又被尉迟煜洞察。他多次找校长交涉,可惜哭诉无门,于是怀着悲愤无比的心情,谱写了那曲惊世骇俗的《绝唱》,并在毕业汇演上故意演奏了出来。老校长,从音乐里读到了尉迟煜的内心,知道留他是后患无穷,于是派人在一个黄昏的夜晚打断了尉迟煜的双腿……
而这些,都被躲在暗处的方雨看到了。她救下了尉迟煜,并带他来到这个古宅。
5
窗外的风雨更大了!赖娥哭泣,良久,她抬头问方雨:“尉迟,他还好吗?”
方雨冷冷地说:“他,死了,是在悲愤交加中死去的!生前,他为我灌了这张《绝唱》和画了那副油画。这就是他最后的作品,也是留给我最后的回忆!”
我再问:“也就是说,你一直都在这个房间里,你也一直都知道我的存在,可是我为什么总没看见你?”
她答:“你看到那张床了吗?我就生活在这张床下。下面就是一个地下室,里面有我储存的食物和水。当年,我和尉迟就是躲在这里。这么多年,我每天都必须听到《绝唱》,这已经成为我生活的全部。可你来了,我不能让你看见我,于是,我总在这个房间里燃一种迷香,让你很快的睡去。然后,我就从你的床下披头散发地爬出来,反复地聆听《绝唱》,并不知疲倦地舞蹈……”
原来如此,难怪我总是在梦里听到这个音乐,总是感觉有女子在我旁边跳舞,原来这些都不是梦,而是真实的。也难怪那部留声机总是一尘不染,原来是方雨每晚在擦。
我再问:“那个神秘的电话和那个档案袋,也是你给我的吗?”
她“嗯”了一声。
我又问:“你把尉迟煜先生葬在何地了?我想去看看他。”
方雨泪流满面地答:“他,是我一生中最爱的男人。他死了,也不应该躺着,而是永远的和我站在一起。你回头看,他正看着你呢!”
我猛回头,后面没有人,只看见了墙上挂着的那副油画。我茫然回头望着她,她幽幽地说:“他,就在那副油画的后面。我把他站立着砌在了那面墙里,让他天天看我舞蹈!”
一切真相大白。赖娥呆呆地盯住油画,突然狂叫一声,披毛散发地飞奔而出。她疯了。
我说:“赖娥受到了应有的下场,可惜那个老校长还活着……”
“没有,他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天,你从学校走了,我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像鬼一样喊他的名字,喊尉迟的名字,他活活地被我吓死了!”方雨答。
1、攀岩拉到了一只手
秦平停下来仰望着高不可攀的山岩,心中第一百零八次后悔和林妹妹一起爬山。
他是当红的专栏写手,在给三家杂志社供稿的同时,还在本市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上拥有整版专栏。
这个林清是秦平新交的女友,因为她长了林黛玉一样似喜非喜、含情带怨的眼睛,秦平总喜欢叫她林妹妹。谁知交往下来才发现,这个现代版的林妹妹竟然有着侠女的身手,还得过市自由搏击的金牌。
要想俘获芳心,就得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所以秦平主动要求参加林妹妹和她朋友们今天的活动——爬城郊的燕子山。
女侠的朋友也是侠女,秦平开车到了才知道,女侠们指的是燕子山没有开发的后山,到处是溪流、瀑布和比人高的巨石。现在秦平面前就耸立着一块两米多高的岩石,冲着他这面整整齐齐光滑无比,倾斜度足有八十度。那些女孩子已经小鹿一样纷纷蹦上去,就剩他一个大老爷们望着无法逾越的巨石发呆。
左右瞄了很久,好容易在离正路十几米远的地方看到一片杂草。他忙奔过去,抓着长草用力攀爬,勉强爬上这个坡。
上面的女孩不停叫他:“秦平,快呀!”他应了一声抬起头,只见一只手向他斜斜伸过来。从他的角度只能看见五根手指和半个手掌,那五根指头以一种优美的姿态伸向他,手背白得透明一般。秦平情不自禁说了声:“谢谢!”然后俏皮地来了句:“不介意我握紧点吧,我这么重,要是上不去可就带你一起下来啦。”
那只手并没有躲闪。秦平暗想有门,笑眯眯地拉住那只手。
那只手轻易就被他带下来了,以优美的姿势落到他掌中。但只是一只手,从手腕处齐着腕骨被砍下来,切口处的皮肤有点皱,韧带发黄。秦平以前看过一篇法医写的文章,这样的伤口表明这只手被砍下来不超过一天。秦平就握着这只新鲜的手,晕了过去。
2、秦平成笔仙了
《燕子山后山惊现碎尸,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登山安全》,第二天的新城晨报用整个版面报道了这则新闻,而晨报的专栏作家月夜飞鸿也就是秦平正躺在医院里呢。
秦平其实没有大碍,醒过来不久就接到责编司徒法的催稿电话。他没好气地挂了电话,躺了片刻躺不住,看着天已经黑了,索性拿起笔来,坐在床头准备写下去。
上文他写到一个女子在两个追求者之间左右周旋,把两个人都蒙在鼓里,下面该写她的心灵独白了。秦平渐渐进入情境,一字字写道:“家宏宽容忠厚,是个好丈夫的人选,崔利既有钱又英俊,可我最喜欢的人却是──风少!”
秦平大吃一惊,什么风少,自己的小说里根本没有这个人物,他吃惊地看着自己拿着笔,一气不停地写下去:“风少,我那么喜欢你,跟了你五年,你却看着别人砍断我的手,看着我被人砍成一块块的扔在燕子山上,你好狠心。”
秦平大叫一声,拼命想扔掉手里的笔,可是那只手仿佛不是他的一样,丝毫不听使唤,仍在不停地写。他抓着己失控的手腕扭头冲旁边的林妹妹大喊:“我的手停不下来了!停不下来了!”声音中全是惊恐。
林清也慌了,过来帮着他摁也摁不住,情急之下,林清用了个圆手,‘咔吧’将他腕关节卸下来。医生过来检查半天,除了脱臼没发现什么问题,替他接上关节就要走人。秦平无奈,只能放他走了。
医生刚走,手向前一扑,又飞快地拿起笔,继续写道:“那天是我二十二岁的生日,风少说会送我一个礼物,我只是好奇才会翻他鼓鼓的衣袋。当时衣袋里的电话刚好响了。我承认看到屏幕上的“宝贝”两个字时,自己吃醋了,但我没想到风少会倒卖白粉,更没有想到一个毒贩子的外号会叫‘宝贝’。我只是吃醋,没有打算告发啊。风少,你怎么那么忍心,就把我送去给他杀了,你还在旁边亲眼看着我变成一块一块的,你眼泪都没有流一滴,我恨死你了!”写到这里,那手软软地趴在纸上,像一个人伤心哭泣的姿势。
秦平和林清面面相觑,看着这段文字发呆。过了半晌,秦平干笑了下。他看着自己的手,一字字问:“风少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手像是勉强忍住悲伤,写道:“他叫叶风,是新城北区的黑社会头目,因为他很年轻,所以别人都叫他风少。”
秦平呆呆地看着自己写出来的字,哭笑不得:“他妈的,我成笔仙了!”他用另一只手拿起电话,拨了司徒法的号码:“司徒,你二哥不是刑侦队重案组的嘛,是哥们儿就帮我查一下,北区是不是有一个叫叶风的黑社会头目?妈的,我倒要看看是不是我做梦了。”
过一会儿电话打过来:“是有一个,不过没碰过毒品赌场,身上也没有命案。警方没有特别关注过。”秦平和林清齐齐吸了一口冷气。秦平的手无力垂了下来,但另一只手已经自顾自拿着笔写了一页纸了,把一个女子对风少的爱慕描写得细腻生动,凄婉感人。
秦平怒了,边用力想甩下笔,边吼着:“滚、滚,找你的风少去,找我干什么,把我的手还给我,快还给我!”那只手也边极力挣扎,边在纸上写道:“是你带我来的,你说着谢谢把我带下来,你是自己愿意的。”秦平才想起他登山那天的便宜话“不介意我握紧点吧,我这么重,要是上不去可就带你一起下来啦”。
世上油嘴滑舌的人多了,像他这么倒霉的恐怕没有几个,秦平失控地大叫,左右手厮打起来。林清看不过去,又卸了他的手腕,世界终于清静了。
片刻,病房的门被推开,司徒法风风火火地冲进来,见面就大叫:“小子,出息了你,敢挂我电话……哎呀,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司徒法听了秦平的遭遇,不仅不信,还大笑起来:“小样,你还装得挺严肃,行啊,有演员潜质,表情够深沉。哈哈哈哈,我说你小子不是又有了什么点子了吧,说来我听听。”
秦平急道:“娘的!我有那么无聊吗?你看看,你自己看看,为了不写,我把手腕都卸了!”
司徒法接过他递过来的稿子,翻看起来,叫道:“这个创意不错啊,编小说的就是编小说的,摸个手都能想出这么一出来。你还别说,配合这两天燕子山碎尸的报道,我看能火。”
说着他念起来:“风少,明天你要在码头和宝贝交易,我偏不让你如意。那么多毒品会害死多少人你知道吗?风少,你和宝贝,你们都不是人!大家快去报警,明天晚上十点钟,在城北废弃的北湾货运码头有毒品交易。”
秦平气急败坏地看着司徒法把十几页稿子揣进兜里,道:“我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