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小小的麻烦一下老丈人,应该也不过分吧?
三中今年参加高考共1388人,本科上线1387人,仅有一人落榜。
这个人是谁?
之前江南不知道,但现在知道了。
居然是叶知秋,这真是颇有意外。
就这种角色般的人,曾经也敢在自己面前犬吠,张口闭口要挑战自己?
也不知这家伙是哪来的勇气。
哦!
错了。
叶知秋挑战的是篮球。
但问题是这家伙篮球也不咋滴啊!
叶知秋:“。゚(゚∩´﹏`∩゚)゚。。”
一脸的心塞难过想哭,幸亏他不知道江南心中所想,不然非得哭死不可。
尼玛!
他篮球还不咋滴?
要知在江南横空出世之前,他可是三中篮球校队队长,人送外号篮球之王,曾率领校队在市里赢得过不少比赛好吧!
当然!
他现在的篮球的确是不行了。
但这能怪他么?
要怪也只能怪江南啊!
先是一番花样投篮羞辱他也就算了,又是一番花样扣篮更将他打击的体无完肤。
至于最后一下死亡暴扣。
更直接摧毁了他在篮球一道上的所有信心,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也正是在那之后。
他就再也不敢摸球了。
而他这个体育生,最擅长的就是篮球,可现在连篮球都不敢摸,自然成了挂羊头卖狗肉,没法再以篮球特长考大学。
所以说……
他考不上本科也真不能太怪他。
毕竟没了篮球加成,以他那掉渣的文化成绩,能考的上才是见鬼了。
听见江南那略带讽刺的话,叶知秋下意识面上一怒,但随后又摇头冷笑一声,“没错,我就是那个考不上大学的倒霉鬼。”
“说起来,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
“你不仅在我面前抢走了白莺莺,而且害得我摸不了球,上不了大学。”
“不过……”
“我却并不恨你,相反还要感谢你。”
“你可知为何?”
“……”
“为何?”
“……”
“因为是你让我提前进入了社会啊!”
叶知秋笑看着江南和白莺莺,“过去我真是太傻了,居然会吊死在一棵树上。”
“且过去我真是太幼稚了,眼界就只停留在学校里,如坐井观天一般。”
“直到步入社会……”
“我才发现这个世界是多么的精彩。”
“这个世界啥都缺,就是女人不缺,即便白莺莺再好看,那又能如何?”
“我虽然失去了她一个。”
“却又拥有了无数个。”
“即便我没钱,但凭借我这一副英俊的皮囊,那是要多少就有多少。”
“更别说,我不仅长的帅,而且有钱又有权,其中滋味,那是爽的一批。”
“……”
话说着。
叶知秋松了松脖子上的红色领带,掸了掸一尘不染的蓝色西装,仿若一位成功人士,微微扬起一丝嘴角,得意道:“我也是高考结束了才知道,原来我叔叔是这儿副总。”
“副总你们知道么?”
“这丽水小区就是我叔叔负责盖起来的,在这他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而我作为他唯一的侄子。”
“即便我才刚出学校,也能轻而易举的担任经理一职,年薪不高,也就大几十万而已,权利不大,也就管了上百人罢了。”
“即便你们都考上了大学又能如何?”
“等四年后毕业出来。”
“还不是朝九晚五的打工赚钱?”
“我比你们先入社会至少四年,等你们赚钱的时候,我年薪还不知有多少了。”
“只要有我叔叔在,我一年涨个几十万,那是没一点儿问题,到时候我豪车豪宅软妹币通通都不缺,又岂会缺女人?”
“……”
江南:┗┃・■・┃┛!
白莺莺:┗┃・■・┃┛!
两人相视一眼。
都能看到彼此脸上的无语和尴尬。
那是针对叶知秋的。
且两人心里几乎心有灵犀的闪过同一个念头:“这人……莫不是傻了吧?”
感觉……
没经历过社会毒打啊!
人家是天青色等烟雨,他爸是李钢,而到叶知秋这,则变成叔叔了?
江南眨巴眨巴眼睛,很是认真的看向叶知秋,“看在你连大学都没考上,十分可怜的份上,刚才的话我不与你计较。”
“但我真准备在这买套房,你即便是这儿的经理,也不能阻止吧?”
“……”
“我就阻止了又怎么呢?”
叶知秋趾高气昂的看着江南,“我知道你也有钱,考了个高考状元,学校市里都没少给你奖励,但只要我还在这一天,你想在丽水小区买房就是不行,这话我说的,哼!”
江南:“(・`ェ´・)つ怒了!”
天地良心。
这回真不是他要对付叶知秋的,而是叶知秋死皮赖脸非往枪口撞。
而且他已经给过叶知秋机会了。
可对方不珍惜啊!
不就是一个小小的售楼部经理么?
用得着如此耀武扬威?
当然!
这不是重点。
重点还是这房子问题。
丽水小区是距离华达最近,也是唯一的中高档小区,是最适合江南父母的。
如果不买这里的房子。
而去城东西北中的话,即便买的再好,江高远和周秀琴也不一定会搬过去住啊!
毕竟距离华达太远了,一旦搬家,就意味着要和相处几十年的老邻居朋友同事分开,平日聊天扯淡搓个小麻将都不方便。
若是年轻人也就算了,更追求生活质量一些,但到了中老年人,就不太愿意了。
所以……
丽水小区的房子。
江南也是非买不可,这话他说的。
至于叶知秋从中作梗想阻止。
倒是微微有点儿难办。
不过……
也仅是微有一丝难办而已。
本来江南不太想麻烦人,但事已至此,厚点儿脸皮借一下力也没关系吧?
木得办法,江南只能摸出手机,给老丈……咳咳,给白老大去了个电话。
至于为何给白老大去电话,想必在看【学霸】的各位大大都猜的到吧!
没错。
这丽水小区就是白莺莺家的。
嗯!
准确的说,是白枫所创白氏集团的子公司的子公司出资建成的小区。
话说。
一开始江南并不太想买白氏集团旗下的房子,毕竟这微微有点儿尴尬。
但事与愿违的是。
他在了解了一番江城房地产之后。
竟然发现……
江城三分之二的别墅小区,只要到了中档级别,几乎都是白氏集团建的。
而剩下的三分之一,虽然不在白氏集团旗下,但也与后者脱不开关系。
这……
就是女朋友家实力太强的痛苦啊!
感觉他都可以软饭硬吃了。
当然。
真吃软饭是不可能的,江南就不是那样的人,所以才悄悄的来买房。
不然的话……
以他近些天对老丈……
咳咳,对白枫和姜红雪的了解,后两者知道他要买房,估计都直接送了。
可现在……
绕来绕去,还是绕不开白老大。
那就……
小小的麻烦一下人家,应该也不过分吧L(’ω’)┘三└(’ω’)」???
何况像叶知秋这样的蛀虫,趁早清除出去,对白氏集团也是百利而无一害不是?
……
sp:十分抱歉,昨晚受冻了,今天食言晚更,下章更晚,明天一起看(•̥́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