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家庭,有些不错。当然,分和谁相比,如果是和安思明相比,就没有办法相比了,如果是和普通人相比,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薛姗姗也是这样的家庭环境。
薛姗姗的家,是有些小富的那种。并不是十分突出。她男朋友的家庭,也是可以,不过可以保证着比温饱强一些。这也是为什么以薛姗姗的相貌,可以和男朋友相处的原因。如果是穷人家的孩子,薛姗姗会思量一下。毕竟嫁过去,可能是受穷。谁也不可能会愿意吃苦,才会是这样。
还有,她知道安思明是很好色,也是经历过很多的女人,却从来就没有想过,安思明会一样分辨出来,会是什么样的女人。
安思明可能是自己并没有在意,秋晚晴则是有些服气。
说道:“是这样?”
初萱说道:“主人,也没有可能会无缘无故地帮助她?”
安思明说道:“她和家里闹翻了,才会是这样。”
初萱说道:“啊?”
安思明说道:“她身上衣服,应该是价格不菲,所以,那个老板娘看出来,就会让她付钱。如果是事先和老板娘说了,老板娘不太可能会为难她。没有说,就意味着她想要吃霸王餐。这是不可以的。”
薛姗姗说道:“主人,你就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些情况?”
安思明说道:“不是说我知道,而是说,她表现出来的。如果她想要吃霸王餐,就会不在意老板娘的指责,就没有可能会表现的窘迫,就没有可能会变成这样的面红耳赤。她会坐下,让老板娘报警什么的。现实是,她不知道怎么办好。”微微顿了一下,“如果是穷人家的孩子,有一定生存能力,就没有可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
初萱说道:“我不知道。”
安思明说道:“可以是吃垃圾里面的东西,让自己活着,而不是去饭店。去饭店,就已经说明,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薛姗姗说道:“不明白。”
安思明说道:“穷人家孩子,没有那么多讲究,半夜可能会出来,翻一下垃圾箱,看看有什么有好吃的。”微微顿了一下,“如果我面临绝境,也是会这样。并不是说笑话谁,而是说,自己首先要活着,才可以有以后。问题是,某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不知道怎么让自己活着。”
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富人家的孩子,想到的是,自己赚钱,自己怎么做,可以让自己尽快有钱。而穷人家的孩子,想到的是,怎么让自己活着。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可以会让富人的孩子,活得好一些。如果是经历什么事情,富人的孩子,是很难生存下去,而穷人的孩子,是可以活着。这就是差距。
富人的孩子,是知道如何赚钱,而穷人家的孩子,是知道怎么生存下去。
这是不一样的。
初萱和秋晚晴、薛姗姗等三个人想到了刚才的那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个子很高挑,身材很好,尽管臀部和腿,都没有分开,还是感觉到很好,脸儿也是很好,衣服也是很好,怎么会去饭店吃饭不给钱?没有钱,怎么会去饭店吃饭?这是最起码的想法。如果是换一个人,是否会去饭店吃饭?
答案是否定的。
即使是她们,身上没有钱,首先解决是钱的问题,哪怕是讨要,也要有几个钢镚,然后买几个馒头,充饥一下,而不是说去饭店吃饭。去饭店吃饭,是很奢侈的。
如果是站在那个女孩的角度,看待问题,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去饭店吃饭。
因为女孩知道,不知道其它什么地方可以吃饭,只有饭店才可以吃饭。
如果安思明不说,她们是没有可能会想通的。
还有,安思明说得是对的。要知道,富人家的孩子,可能是知道,自己怎么赚钱,却不知道,自己怎么活着。赚钱和活着,是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是知道,什么是活着,什么是赚钱。
初萱说道:“还真是。”
秋晚晴说道:“那个老板娘长得不错。”
安思明说道:“你相中了?”
秋晚晴说道:“我是替主人相中了。”
安思明说道:“她有她的生活,没有必要我插手她的生活。”
他也是承认,老板娘长得是不错的。
老板娘的个子,并不是很高,大约是一米六五左右,眼睛也不是很大,有着不一样的光泽。看着东西的眼神,显得有些精明。身材有些微胖,尤其是臀部,还有上面,是很突出。有着傲人的感觉,所以秋晚晴看到了,才会有些惊讶。
薛姗姗说道:“以后有机会再说?”
安思明笑了起来,说道:“好吧,以后有机会,就没有可能会放过她。”
并没有放在心上,就和初萱、秋晚晴、薛姗姗等人回到了公司,他是午休的。
初萱和秋晚晴、薛姗姗并没有午休,就做着聊天。
初萱说道:“主人喜欢裸睡。”
秋晚晴说道:“我以为是在这里,才会是这样。”
初萱说道:“他一直都是这样。”看着秋晚晴,“你写得朗庭会所午餐过程,有错误的。”
秋晚晴说道:“想要怎么责罚?”
初萱说道:“不知道,主人没有说。这需要看主人的。”
秋晚晴知道安思明的想法,是想要责罚她。
这是规矩,也是没有办法。用一句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必须的。不过,她有些害怕,什么样的责罚,都难以承受。想要让初萱求情,结果初萱说是安思明的责罚。她知道是没有办法求情,只能是这样等待。
秋晚晴说道:“我的记忆力,是这样的。”
初萱说道:“是没有错,问题是,你可以记得牢靠一些。”
秋晚晴说道:“怎么可能会记得牢靠?想一下,疼,还有其它的,还有记住过程?”
薛姗姗说道:“我记过的,是一点都不差。”
秋晚晴说道:“啊?”
她是没有想到过,薛姗姗记忆力会是这样好。
尽管她和薛姗姗一样,去朗庭会所吃饭,问题是,她是第一次,而薛姗姗是第二次。从薛姗姗的话里面进行判断,薛姗姗第一次,也是这样去吃饭的。在这个过程中,也是记住了所有的菜肴,还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