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把荒野生存玩成了农场的男人
下午一点半,
白家兄妹从苏慕白的竹屋离开,
在那里耽搁了一天,他们也得尽快回去,继续完善自己的庇护所。
按照交易的约定,
苏慕白让野狼带着他们去开采岩盐的矿脉那里,顺便也带一些岩盐回去,提炼食盐。
“哥,咱们今天回去,非得天黑不可……”
一边赶路,一边气喘吁吁的白灵说道,
昨天早上,他们从八点左右开始出发,除了在路上打猎耽搁了一会儿,几乎一直没有停下来休息,
等赶到苏慕白的庇护所时,时间也已经到了接近傍晚的时候。
现在时间一点多,哪怕不打猎耽搁,恐怕也至少也要晚上八九点左右才能到。
“没关系,到时候我们做两个火把就行了,而且有苏前辈的宠物领路,你觉得咱们能走的比昨天还慢?”
白剑看了一眼前方,
拖着竹筏的野狼在丛林里快速的穿梭,速度比他们昨天来的时候,快了至少三分之一。
而且这还是野狼,时不时在前面停下来,等他们的结果,
不然以野狼的速度,或许早就跑的没影了。
“还好苏哥哥给了我们一些大米,不然今天晚上回去,咱们就只能饿肚子了……”
白灵开心的抱着两个大竹筒,
今天收割谷子忙了半天的时间,她的手都磨出了血泡,
不过总得来说还算不错,临走时,苏慕白给了他们一些大米,大概有五六斤的样子。
白剑也明白,这是苏慕白不愿意欠他们人情,相当于用大米付了他们的工钱。
“咦?哥,我手上的血痂好像掉了?”
忽然,
蹦蹦跳跳的白灵,发现自己左手食指,和大拇指上的两个血痂不见了。
原本那里是两个血泡,不过挑破后挤出了血水,撒了一点金疮药,两个血泡就直接结痂了,
而且一点也不疼。
但这才过了多久?
他们从竹屋出来到现在,也就两个小时左右吧?
结果那两个血泡干了的血痂,竟然就不见了,甚至连那两个血迹的伤口也不见了!
白灵伸手摸了摸,那里的皮肤嫩嫩、滑滑的,完全看不出来,那里被磨出了两个大血泡来着。
“应该是金疮药的效果……”
白剑仔细的看了看,
果然白灵的手指上的血痂全掉了,连一点的痕迹也没有留下。
白灵的嘴巴张成了O字形,“哥,你的意思是说,是苏哥哥给的金疮药,让我手上的伤口加速愈合了?”
“可是,这也太快了吧?”
白剑点头:“虽然我也觉得很难让人相信,但你除了涂抹了苏先生给的金疮药,又没用其他的药……”
白灵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的确,
她的手除了挑破血泡外,就只是敷了苏慕白给的金疮药,
她的手好这么快,也只能是金疮药的效果。
不过这药效也太夸张了吧?
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让她手上的伤口结巴,完全的愈合了。
而他们的直播间里,一群观众也惊呆了,
“这尼玛也太夸张了吧?从敷药到现在,也就过去了两个小时吧?我怎么感觉他们是在合伙卖大力金刚丸的节奏呢?”
“狗屁的大力金刚丸,我听说米国也研究出来了这种加快伤口愈合的药,只不过速度没有这么夸张,像主播手上的那种伤口,也需要二十四小时才能愈合……”
“卧槽,效果相差了十倍?”
“流弊,我决定我要去加入杰克苏骑士团,跟着我大苏神混了,古德拜各位!”
“等等,我也去……”
一溜烟的,白家兄妹的直播间,再次少了好几万人,
本就只有十几万人气的两人,差点一鼓作气的跌破十万。
…………
再说竹屋那里,
野狼离开以后,苏慕白留了一些谷种,用簸箕晾晒在竹屋外面,
剩下的谷子,则全部倒进大铁锅里继续翻炒。
不远处的海东青,站在一块石头上,梳理着羽毛,
相比起野狼来说,拉石碾子的工作完全不适合它,用事倍功半来形容再合适不过。
仅仅只是体型,野狼也比海东青高大好几倍,
而且野狼是用四肢着地发力,海东青只能飞在空中,靠着扇动翅膀来带动它自己的身体移动。
如果想要拉动石碾子,花费的力气自然要比野狼高出不少。
直播室,
“苏神真是太厉害了,居然想到了用大铁锅来烘干谷子,而且还是直接用双手翻炒呢!”
李美熙和玛丽,看着苏慕白用石碾子碾压出了大米后,才算弄明白了大铁锅的作用。
原来是为了烘干新鲜的谷子。
不仅节省时间不说,还不用麻烦的寻找地方晾晒。
旁边的张扬,则是一副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样子,
不过虽说他猜到了石碾子的作用,但大铁锅烘干谷子的骚操作,还是把他吓了一跳。
这种神操作,他敢说从来没人这么干过。
抛开其他不说,就那用手掌翻炒谷子这一点,就能让不少人望而生畏。
这不特么废话么?
大铁锅下的火燃烧起来,锅里的温度自然不会很低,普通人能像苏慕白那样,直接把手伸进去?
估计也只有那些练铁砂掌的人,敢和苏慕白一样,赤手空拳的炒谷子。
比尔和山本耀司两人也不得不竖起大拇指,对苏慕白佩服的五体投地。
短短一个月不到,就成功的种出了大米,而且产量还非常得的不错!
估计也只有这个男人,才能把荒野生存玩成农场和牧场……
时间一晃,
到了下午四点,
苏慕白烘干谷子后,去竹林那里砍了一些竹子回来,编了一个超大的箩筐当做谷仓。
把那些烘干的谷子,全部搬进了竹屋,放在壁炉附近。
这样有壁炉的热量继续烘烤着,也不用反应海风太大而回潮。
一共三百多斤的谷子,如果打出米来,最少也得有两百五十斤左右。
今天野狼拖着石碾子时,碾压出差不多五十斤左右的大米,给了白家兄妹一些当做今天帮忙报酬,也还剩下四十多斤。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四十斤的大米轻轻松松一个月。
但有野狼这个吃粮大户,苏慕白估计这四十斤的大米,最多四天就会被全部吃光。
不过还好,算上培育秧苗,种植水稻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十天。
两百多斤的大米,足够他们吃二十多天,也不用担心不够。
“也许下次,可以把那些猴子拉来做苦力……”
苏慕白想着下次收割谷子,忍不住有些头疼,就他一个人,估计一整天也不见得能搞定。
不过转念一想,白家兄妹不可能每次都刚好在,可以帮忙。
但天坑那里的猴子,貌似每天都很闲,到时候给点灵水做报酬,收割谷子的事,那还不简单?
装好谷子,
苏慕白简单的把外面的谷壳,用稻草捆绑成的扫帚,清扫了一遍。
大铁锅洗了洗,开始熬煮昨天晚上过滤完成的硝石溶液。
一百多斤硝石融进水里的溶液,直接被这口大铁锅全部装了进去。
苏慕白抱了些木柴,放进炉子里生火,上次冶炼陨铁的煤矿还剩下一些。
等木柴燃烧的非常旺盛时,他才用铁夹子添加了一些煤矿进去。
一直等到临近天黑的时候,野狼才拖着几十斤的岩盐结晶,跑了回来。
“呜呜,呜呜。”
喝了一些灵水,野狼哈着热气,趴在竹屋门口休息。
白家兄妹和它在岩盐矿脉那里分开,他们只是取走了几块岩盐,就往庇护所的方向赶了回去。
“嗯,我想他们现在也应该快到了。”
苏慕白点了点头,
岩盐矿脉所在的那片区域,正好就在白家兄妹,和他这里的中间,
野狼的速度虽然很快,但回来时拖着一些岩盐,多少对它的速度都会有一些影响。
算起来,白家兄妹也不见得会比它慢多少才对。
“还好获得了鲁班传承,不然只有一口铁锅,收获了大米,也只能吃白米粥……”
放好岩盐,苏慕白坐在竹屋的外面,拿着一块阴干的木头,开始准备制作一个蒸饭用的木桶。
就形状而言,蒸饭木桶看起来和木桶一样,不过它的桶底可以取下来,上面还有一个盖子。
并且木桶上的耳朵很短,刚好把盖着放在上面齐平。
另外两边耳朵的下方,还有两个凸起的木头,可以用手握住,把蒸饭木桶给端起来。
和上次一样,
苏慕白用斧头,把木头劈砍成两指宽的木板,再用精铁短刀进行打磨。
通过木板两边的凹槽相互嵌合在一起,形成一股拉力,让木板紧紧的粘在一起。
不过这个蒸饭用的木桶,大小比上次洗浴用的大木桶小了很多,只有四十厘米高,三十厘米的直径。
刚好可以放在壁炉上的炒菜锅上使用。
原本趴在旁边的野狼,看见苏慕白手里的蒸饭木桶逐渐成形,吓得立马从走廊上弹了起来。
海东青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赶紧张开翅膀立马走鸟。
它担心自己再不走,就走不掉了。
上次苏慕白一伸手,愣是让它没办法在空中飞走,仿佛整个身体都掉进了水里一样,越用力挣扎,下陷的也越深。
“我去,狼哥和Q爷跑的可真快,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
“哈哈哈哈,我敢说那两个家伙担心苏神,又和上次一样,把它们给扔进木桶里泡澡。”
”笑死我了,不过还真别说,我也以为上次苏神打算卸磨杀狼,准备把狼哥和Q爷给炖了。”
“日常一惊,真担心狼哥和Q爷,有一天会被苏神吓出心脏病来……”
直播间的观众粉丝,被它们两个逗的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不过大家都知道,这次苏慕白做的绝对不是洗浴用的木桶,
毕竟蒸饭用的木桶,不少人家里都有,特别是农村,红白喜事必备的蒸饭神器就是它。
“总算做好了,接下来用水洗一洗,就差不多了……”
忙碌了近一个小时,
苏慕白才停下手中的动作,把身上的木屑给清理了一遍。
拿着蒸饭木桶,苏慕白转身走进了淋浴房,放下水管,把整个木桶清洗了一遍。
放在竹屋窗户那里晾着,让木头的味道散发出来一些。
嗡嗡嗡嗡……
一些采蜜的蜜蜂,在夕阳下往竹屋这里飞了过来,零零散散的,大约有几千只。
苏慕白收服的蜂群并不是特别大,
就算现在搬进了新的蜂箱,饮用着灵水,蜜蜂的数量,也不可能在短时间里快速的增加。
看了看天色,已经临近黄昏了,
苏慕白拿着锄头,把白家兄妹带来的小茴香和孜然,种在了竹屋的后面。
挨着藤椒树和辣椒的附近,大概间隔了半米左右。
在那里,苏慕白重新开辟了一块土地,添加了一些红土进去。
孜然和小茴香,虽然属于相同一种科类的植物,除了植株相似外,种子看起来也非常的相似。
只不过小茴香的种子更大,孜然的种子更小而长。
当然,
苏慕白手里的小茴香是苗,也可以直接当做香料使用,结出的种子就是市面上的大颗粒茴香了。
随后,
苏慕白把小茴香立着,插进了泥土里,用灵水浇灌了一遍。
又在旁边的土里,撒上了一些孜然的种子。
好在白家兄妹处理这些种子的时候,是自然晾晒的,不然他就算有灵水和红土,也没办法让孜然种子起死回生。
就像稻谷种子,苏慕白也留了一些自然晾干,
不然用大铁锅炒熟了,就算他想育苗也不成,以后也没办法继续种植水稻。
“搞定……”
再次浇灌了一些灵水,在孜然种子上,苏慕白拍了拍手上的泥土,拿着锄头往竹屋的方向走去。
用竹筒打了大概三斤米,洗了洗,倒入铁锅里,开始做饭。
一般而言,煮干饭的常用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电饭煲直接加水加米煮。
另外一种就是先用水煮,等水烧开了,煮到饭里捏开,只剩下一个很小的白点后,就用漏勺把米饭漏出来。
倒进蒸饭的木桶里,用筷子打上气眼,重新放在加了水的锅里,就可以盖上盖子蒸了。
这里没有电饭煲,自然只能用第二种方法,不过这样蒸出来的米饭里,会夹杂着一股淡淡的木头香味。
口感也更Q弹,比电饭煲做出来的好吃不少。
“呜呜?”
竹屋外面,
刚才溜走的野狼,正趴在一块石头后面,和海东青盯着竹屋的里忙碌得苏慕白交流着,
“唳唳!”
站在一截树枝上的海东青,点了点头,
表示这一次它们那个无良主人,似乎没打算,把它们再扔进那个木桶里给泡了。
“呜呜,呜呜。”
野狼哈着舌头表示同意,
不过它皱着鼻子嗅了嗅,似乎竹屋那里,弥漫着一股它从来没有闻过的香味,很特别,也很诱狼。